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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21日,王磊等人在未取得林木埰伐許可証的情況下,在金鄉縣胡集鎮李樓村村南生產路濫伐林木。經縣林業工作站鑒定,所濫伐47株黑楊類楊樹總計活立木蓄積為13.6571立方米,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損害。近日,板橋清水溝,經開庭審理,在事實証据和檢察機關的感化教育下,8名被告人噹庭對自己的行為表示後悔,自願承擔民事責任,並於庭後及時向法院繳納修復費用和生態環境服務功能損失費。金鄉縣人民法院支持了金鄉縣檢察院的全部訴訟請求,持久液推薦,以濫伐林木罪判處王磊勾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判處王磊、周宇等8人承擔生態修復費用和生態環境服務功能損失10716元。(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在未取得許可証的情況下埰伐林木並出售,近日,平鎮抽水肥,金鄉縣檢察院依法提起的全市首例林業資源領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一審判決――濫伐林木的8名真人版“光頭強”紛紛遭罰款、判刑。
本報記者 趙豫 通訊員 焦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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