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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8歲的陳安麗不幸離世。此前,她服用安康市安寧醫院下屬的安康門診部癲癇科負責人所開藥物近7個月。經檢測,她所服藥物是假藥,所含有毒成份與其灭亡存在因果關系。2014年,該科室經營者王杰因生產、銷售假藥罪被判刑13年,並處罰金20萬元。安康漢濱法院一審判安寧醫院所屬公司賠償90萬元,醫院提起上訴。安康中院將該案發回重審。
本年10月9日,距離旬陽女孩陳安麗归天兩周年忌辰還差4天,華商報記者來到其母親明邦珍租住在旬陽縣老城社區的屋子。2013年10月13日女兒归天后,明邦珍一向舍不得從這所曾和女兒配合栖身的暗淡小屋搬走。
關於女兒陳安麗,屬於明邦珍的記憶並未几,除独一一張証件照,她有時也會從女兒生前利用的那部盗窟手機裡翻看自摄影,透過模胡的像素,照片上的那個女孩留著短發,笑靨如花……
女兒患癲癇“中醫師”自稱有祖傳秘方
1993年,明邦珍嫁給旬陽縣呂河鎮村民陳某,1995年有了女兒陳安麗。2008年头,丈夫外出打工長期在外,明邦珍帶著13歲的陳安麗租住在旬陽縣城的一棟屋子裡。靠著每个月1000多元的打工收入,母女倆艱難过活。
2008年7月的一天,陳安麗忽然渾身抽搐暈倒在家中,后被湖北省十堰市一醫院確診為癲癇病,從那今后,母女倆輾轉各地尋醫問診,但陳安麗的病情時好時壞。2012年5月初,明邦珍通過一則戶外廣告來到安康市安寧醫院下屬的安康門診部癲癇科,科室主任王杰稱本身是家傳十二代的中醫師,有治癲癇的祖傳秘方,治愈率高達98%。隨后,明邦珍前后花3萬元購買了王杰便宜的粉末狀藥物,並在尔后的7個月讓女兒堅持服用。
2013年2月11日,正值大年头二,明邦珍做好飯菜后号召女兒吃飯,卻發現女兒臉色發白,渾身發熱。她慌忙將女兒送往縣醫院,醫生檢查后說孩子屬於貧血,但具體缘由卻始終搞不清晰。4天后,轉診到十堰市某醫院的陳安麗被確診為本身免疫性溶血性貧血、肝腎功效損害。住了51天醫院后,見病情有所好轉,負擔不起高額醫藥費的陳安麗和母親選擇了出院。
明邦珍從未聽說過本身免疫性溶血性貧血這種病,她不大白孩子為何會忽然得這種怪病。2013年3月28日,明邦茵蝶,珍懷疑女兒的病與王杰所開粉末狀抗癲癇藥有關,便將這些藥送往安康市食藥監局化驗,后被鑒定為假藥。
震驚之下,2013年3月尾,明邦珍向安康市公安局報警。但是對女兒陳安麗來說,這一切已經太遲了。
一個多月后,陳安麗病情加剧,再次住院治療。雖經4個多月緊張治療,但是,18歲的女孩再也沒能從病床上起來。
假藥與女孩之死有關 無証醫生被判刑13年
2013年12月,安康市公安局拜托陝西安康金州司法鑒定中间對該案進行司法鑒定。華商報記者從《司法鑒定意見書》上看到,陳安麗口服的抗癲癇中藥粉劑中,包括苯妥英鈉、卡馬西平兩種西藥,中藥重要成份有全蠍、天南星、朱砂,重要毒副感化均有溶血、肝腎損害等,此中部门有毒藥物可損害人體免疫功效。鑒定書認定:陳安麗得免疫性溶血性貧血並灭亡,與長期服用王杰所開的不许確劑量的多種中西藥有因果關系。
后經安康市公安局調查,51歲的王杰系無業人員,初中文化水平,無行醫資格証。王杰所售藥物是從别人處購進成份不明的中藥粉末后擅自摻入其他化學藥品制成。2009年1月至2013年2月期間,王杰地点門診接診229人次,銷售假藥獲利111萬元。2014年9月24日,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王杰便宜藥物與陳安麗灭亡存在必定的因果關系,以生產、銷售假藥罪依法判處王杰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20萬元。
將科室承包給無行醫資格者醫院一審被判賠90萬元
據领会,2008年10月,王杰與雍某、張某(雍某有執業醫師資格証,因經營不善,2009年兩人退出承包)同安寧醫院安康門診部負責人孫權科簽訂《目標办理責任書》,負責办理安寧醫院安康門診部癲癇科,安寧醫院每一年從中收取3.6萬元办理費,並為其科室供给醫生和護士。
根據衛生部2005年下達的《衛生部關於印發嚴厲打擊不法行醫專項整治事情方案的通知》規定,醫療機構將科室、門診部、業務用房租借或承包給社會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活動,是違法行為。
明邦珍認為,安寧醫院安康門診部將癲癇科違法承包給無行醫資格的社會人員經營,導致女兒陳安麗長期服用假藥並得溶血性貧血身亡。2014年10月28日,明邦珍和丈夫以生命權糾紛將安寧醫院和該醫院所屬公司安寧康泰康健办理有限公司(下稱安寧康泰公司)訴至漢濱區人民法院,请茵蝶,求賠償經濟損失110余萬元。
2015年5月,安康市漢濱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安寧康泰公司賠償明邦珍及其丈夫經濟損失90.9萬元。
“基本领實不清,証據不足”安康中院發回重審
安寧康泰公司對一審判決不平,上訴至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2015年8月20日,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認為,原判決基本领實不清,証據不足,请求撤銷一審民事判決,發回重審。
明邦珍不大白,醫療機構和法醫司法鑒定結果,怎麼就“基本领實不清,証據不足”了?明邦珍說,她追問安康中院相關人士基本领實不清在哪些处所,對方稱“這是机密,不克不及告訴你”。
華商報記者致電安康市中院,一位事情人員稱今朝該案已發回漢濱區法院,11月20日將从新審理。
無資質人員承包科室 醫院稱無賠償責任
在安寧醫院安康門診部向漢濱區衛生執法監督所出具的中醫癲癇科運營情況說明書上,華商報記者看到,安寧醫院稱王杰等人所購進的中成藥由該科室自行保管,並未進入藥房,科室運行也脫離了門診部監管,除3.6萬元办理費外,其余費用由癲癇科自行收取。並稱雙方在《目標办理責任書》中約定,癲癇科需自行承擔其醫療糾紛、变乱處理和所触及的法令責任。安寧醫院據此認為,陳安麗的灭亡需由癲癇科經營者王杰承擔。
“我帶女兒去醫院看病,難道還得先讓醫生出示行醫資格証,再把藥品本身拿去做鑒定?”明邦珍說,她明明是與醫院创建的醫患關系,而不是醫生個人,安寧醫院的說法她怎麼也想欠亨。
華商報記者查詢得悉,安寧醫院創建於1992年,有關介紹稱這是一家以精力疾病防治為特点的綜合性醫院,為安寧康泰康健办理有限公司下屬機構,董事長為孫權科,安寧醫院安康門診部是該公司下屬機構,負責人也是孫權科。
11月4日,華商報記者來到位於安康市漢濱區東大街的安寧醫院安康門診部,該門診部公示的診療范圍為生理問題測評、咨詢、生理疾病的診斷。據一名王姓醫生介紹,該門診部負責人安寧醫院院長孫權科,平時很少來這邊上班,“我上班的這兩年沒聽說有癲癇科,但若有癲癇病人也會收治。”華商報記者詢問孫權科聯系方法,對方稱他沒有院長電話。
華商報記者又多方聯系該醫院事情人員,但對方均暗示對孫權科行蹤不知情,並拒絕流露其聯系方法。
因涉嫌出租承包科室 衛生部門曾進行行政處罰
4年的時間,一個僅有初中文化水平的社會人員,在沒有執業醫師資格証的情況下,為何能夠冠冕堂皇地成為一家醫院的癲癇科負責人?
據安康市漢濱區衛生執法監督所一名知情者介紹,“由於當初該醫院癲癇科所開病歷上的签名均為安寧醫院放置給該科室的醫生、護士簽的字,並未留下王杰的签名,以是無法認定王杰有不法行醫情節。由於証據不足,法院認定的罪名為涉嫌生產、銷售假藥罪。但作為該醫院科室經營者的王杰沒有任何相關資質,卻能夠在長達數年時間裡制售假藥,無論怎麼說,安寧醫院都難逃監管責任。”
華商報記者從該所供给的一份2013年4月的文件上看到,經調查,安寧醫院安康門診部未經衛生部門許可,私行開展醫學檢驗,醫學檢驗人員未能出具相關証書,且該醫院門診部涉嫌出租承包科室,根據《醫療機構办理條例》對其處以1萬元行政處罰。
出租科室問題 業內人士稱民營醫院難監管
11月12日,安康一家公立醫院一名不願流露姓名的醫政科負責人介紹,醫院出租科室這種亂象過去各地都有,后來國家出台規定明令制止公立醫院出租、外包科室,才有所改觀,但國家對民營醫院發展有一些指導性意見,鼓勵他們積極與社會上的醫療資源開展互助,是以在監管方面存在一些難題。出租出去的科室為在承包刻日內獲取最大的經濟长处,常常會鋌而走險,操纵正規醫院牌子將病輕的說成病重,開大處方下重藥,誤導乃至坑害患者。有些出租科室由承包人投資,醫療從業人員還是醫院供给的人員,這種情势的醫務人員資質有保証,但承包人常常但愿在承包期內盡快見到效益,會為了金錢違背醫德,實質仍為出租科室。這樣不僅增长了患者的負擔,其醫療平安也很難保障。
“既然因此红利為目标,是以在核对科室承包人資質方面可能就會相對寬鬆,這就會進一步加剧患者的就醫風險,明邦珍女兒的悲劇就是一個典范案例。”這名業內人士指出。
女兒归天后,明邦珍將她的骨灰存放在旬陽縣殯儀館,本年6月已經到期。11月12日,明邦珍告訴華商報記者,有時候她會在陽台上坐一下战书,看著靜靜流過的漢江水,感覺時間會過得快一點,瘦小腹,“将近重審了,若是能夠收到賠償,我想盡快給女兒選一處好坟场將她埋葬”。
華商報記者王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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