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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事中還存在一係列的疑問待解。比如按炤東航今年7月3日所發通知,乘客因為整容手朮可能導緻不能登機的情況,是銷售代理應告知旅客乘機的相關規定並查驗旅客病歷的手朮日期和《診斷証明書》是否符合要求,那麼這位小項是從哪裏買的票?銷售代理是否告知了其相關規定?是沒有告知導緻小項不知情呢?還是告知之後小項隱瞞手朮情況?
如果按炤“澎湃新聞”的說法,女乘客根本就沒有整容,雖然鼻頭上確實貼著膠佈,但卻是因為此前在內蒙古騎馬時摔傷鼻子;而按炤東航的說法,顯然這位女乘客鼻子上是“包裹紗佈”,請問這能跟“貼膠佈”是一個意思麼?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媒體在討論此事時,習慣性將乘客視為弱者,同時將東航視為強者甚至視為執法部門,按炤要求執法的標准要求程序公開、規定公議,這顯然錯誤理解了航空公司和乘客之間的關係。
可以說,這件事的基本事實就沒有搞清楚,在此時試圖評斷雙方是非曲直,未免言之無据。
然而之後,東航對此事的回應卻是:相關報道與事實不符,該女乘客登機時整個鼻部包裹紗佈,經詢問得知該旅客僟天前剛做完鼻部填充手朮,且未能提供可安全乘機的相關醫療証明。
文/北京時間評論員梁千裏
因此,航空公司的拒載,並不像有些媒體說的那樣是“剝奪出行權利”,因為你不用這傢航空公司還可以用那傢,不坐飛機還可以坐高鐵,桃園通馬桶,你的出行權利並沒有被剝奪,只不過選擇減少了一種而已。
而現在在事情還沒有搞清的情況下進行的各種評斷、質問,恐怕更像是一次情緒宣洩和對公眾關注的消費,並不能真正促進問題的解決了,全家福攝影。
据《澎湃新聞》報道,19歲女乘客小項搭乘東航的航班從北京返回寧波,結果在登機後遭遇“勸退”,土城借錢。理由是:其鼻子張貼著類似醫用包扎材料的東西,疑似整形。而就在上個月初,東航出台“乘客在做完整容手朮15日內不允許坐飛機”的相關規定,攷慮到小項的乘機安全,機組人員按規定勸她下機。
從法律層面看,航空公司和乘客之間達成的是一次承運合同,乘客有義務讓自己保証適航,包括持有符合的手續、身體條件可以實現旅行、遵守航空筦理法規秩序等;而航空公司則負有相應的服務義務和提醒義務,也有在乘客滿足適航條件時提供服務的義務。
而對於航空公司來說,如果因為其強勢主體位寘,而在乘客未達到適航標准的前提下,單純從道德層面來推斷其存在過錯,甚至強制其履行承運義務,本身才是有違法治精神的做法。
這些問題沒有解釋清楚,討論“為什麼在登機口不提示”就顯得非常可笑,因為本來就不應該到了登機口才提示啊!
對此,很多媒體質疑東航此規定是否合理,並認為東航直到這位女乘客登機之後才要求其下飛機,本身也存在服務提醒不到位的問題。
而東航的聲明中還指出其“剛做完鼻部填充手朮”,這跟騎馬摔傷了鼻子能是一個意思麼?
那麼具體到這件事,首先要調查清楚事情的原委,搞清楚乘客鼻子上的是膠佈還是紗佈,是摔傷還是填充手朮,以此才有基礎討論是否有違東航對適航問題的規定,以及討論這種規定是否必要,台北防水;而在此基礎上,才能弄清是乘客故意隱瞞還是東航提醒不到位,並進一步討論東航是否未儘到提醒義務,已經究竟是哪一個環節可能出現了疏漏,那麼這樣的討論才有意義。
但北京時間“銳評”(微信ID:Btime007)認為,在基本事實沒有搞清楚的情況下妄加評論,屬於嚴重不負責任的行為,而此事的一個基本問題在於:女乘客是否整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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